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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订本地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草拟本地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调本地区行业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质量技术监督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下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管理本地区质量监督工作,指导质量监督检查。按照省局安排,部署辖区内新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根据辖区实际,依法组织对有关产品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质量违法行为。
3、根据地方经济工作中心,依法统一管理和指导本地区质量工作。推动《质量振兴纲要》、“名牌战略”的实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依法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依法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负责组织本地区重大新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4、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并实施监督。协调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地区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的标准违法行为。
5、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考核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协调组织量值传递。协调、监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生产、流通领域内计量行为,开展产(商)品计量监督,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依法综合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
6、依法综合管理工作本地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协调、组织、监督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组织制定本地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和信息工作。
8、对本地区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编制、干部、财务经费等实行管理。
9、承办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