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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1日建院,院辖文山市、砚山县、西畴县、马关县、麻栗坡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等8个基层法院,全州共有22个人民法庭。全州法院现有干警688人。文山中州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2个,即:办公室、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科、教育培训科、老干部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处、机关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审判管理办公室、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办公室、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综合科、监督协调科、执行裁判庭)、司法警察支队(内设一大队、二大队)。现有干警127人,其中审判员83人,法警17人,司法政务人员27人。
文山州两级法院在州委的正确领导和省法院的悉心指导、有力监督下,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增强学习提素质,依法裁判树公信,廉洁自律保公正,改进作风树形象,服务基层强基础,改革创新上水平”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职,不断推进全州法院工作新发展,为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至2012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711件,审(执)结42083件,平均结案率为96.3%
审判管理工作情况 两级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审判管理工作,我们依托全州法院三级网络的建成,在全州法院全面推行审判管理工作,将审判管理作为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抓手,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多措并举提升法院审判管理水平,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公正。
刑事审判 全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宽严依法、宽严适度;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严格把握证据裁判原则,认真执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确保案件质量特别是死刑案件质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刑事自诉案件和解以及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加强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衔接,加大对非监禁刑人员的帮教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民商事审判 全州两级法院认真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公司股权转让、投资担保、借款合同、保险合同、采矿权、探矿权纠纷等商事案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既重视调解率,更重视当庭兑现率,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
行政审判 全州两级法院依法审理房屋拆迁、山林土地、行政处罚、工伤认定、房屋产权登记等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案件的协调和解力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从司法审查的视角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言献策。
执行工作 全州两级法院认真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力度,保证执行案件质量;加大执行案件的和解力度,提升执行效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开展“反规避执行”和“清理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活动。
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 全州两级法院认真重视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完善诉讼服务制度, 结合窗口单位“四亮四评”活动的开展,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措施,提升服务能力。加大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力度,对于裁判正确的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教育疏导当事人息诉服判;对于确有错误的裁判,启动再审程序,依法纠正。
加强队伍建设 全州法院紧扣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司法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确保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实施人才兴院措施。强化对干警的在职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面向社会招录专业人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依照程序选拔领导干部;从基层法院遴选骨干法官,上挂下派锻炼干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班子的理论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抓班子的团结干事和表率作用,班子的凝聚力和领导能力不断增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开展“民生司法”法官论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在全省法院组织的比赛中名列前茅;州中级法院和3个基层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月”活动,加强干警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廉洁执法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审判执行、人财物管理岗位和人员的监督,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和“四个一律”要求,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确保队伍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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