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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东北部,因地处青海湖北岸而得名,总面积3.14万平方公里,辖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县、刚察县、海晏县和青海湖农场,共有29个乡镇214个行政村。海北地域辽阔,人口稀少,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全州总人口为27.3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5%,有汉、藏、回、蒙古、土等27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63.9%。境内平均海拔3100米,大气含氧量仅为平原地区的60%。
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7月,建院初期称海北藏族自治区人民法院,1955年5月更名为现在的名称,位于州府所在地西海镇。现有政法编制45名,实有干警43名,法官28名;内设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7个审判业务庭和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警支队4个综合部门。
建院60年来,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紧握时代脉搏,紧随前进步伐,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辱使命,践行宗旨,通过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海北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各民族团结和睦相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各界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和一致肯定。仅2010年以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先进单位、青海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州“创建学习型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等多项殊荣,并连续20多年保持着“州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60年来,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事业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深化审判管理年”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依法打击犯罪,惩恶扬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国家法律和尊严,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新成效、新发展,开创了一个世纪海北法院的新篇章,工作业绩斐然,亮点纷呈,展示着一代代人民法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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