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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7月8日,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消费者委员会成立。十六年来,该市消委会组织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怀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各方面热心人士和广大消费者的信赖、积极参与下,在省消委会的指导帮助下,全体委员与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使组织从无到有,不断地发展壮大,在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大力开展消费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
继1991年该市成立了消费者组织后,至次年9月,市属各县区也相继成立了消委会。在此基础上,1995年市消委会又开始在德庆县进行基层乡镇组建消费者组织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便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行。目前,除了市、县两级消委会外,该市还建立了基层消委会分会51个,维权工作站123个,一些大型商场超市也相继设立了投诉工作站。此外,该市还发展了一批义务消费监督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受理网络已基本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的投诉和维权工作的开展。
为了使消委工作能在规范、高效、依法的轨道上运行,该市各级消委在成立之初就着手建立健全周密的工作制度。发展至今,全市各级消委会在接诉、查办、取证、转交、反馈、调解、警示,以及对侵权方作出行政处罚建议和媒体曝光揭露,乃至汇总、经费等主要工作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每一程序均有法规依据,严防办理“人情案”、“擅权案”和其他无法规明文制止的案件现象出现,同时也有效地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避免并减少差错和混乱,增强了业务开展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的监督和知悉办理过程。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消费维权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尽管消费者权益组织世界上早已有之,并在社会上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该市消委会组织却是从无到有,社会各界对它也有一个认识过程,加之在办案中所遇到的情况普遍存在复杂性与约束性,因此,消委会成立以来,不少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同志都有不同程度的畏难情绪。针对这一现实情况,该市消委会组织成立后,便一直强调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建设,在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工商局的指导帮助下,全体消委会工作成员都通过学习认识到消委机构是个国际性组织,在国际上影响力极大,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消委会工作的重要性更是日益明显。它工作的好坏,不但决定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和市场消费秩序能否公平合理,还事关社会的安宁稳定,所以从消委会组织建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其极为重视,多次指示要搞好有关工作。社会各界更是寄予厚望,当地党委、政府也很关注消委会的工作进程,明确强调要将消委会工作当作一项必须全面推进的“民心工程”。通过这些学习,树立广大消委会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与工作的责任感,增强了履行职责的信心和决心。并让大家在学习中切实强化廉洁意识和不怕硬、不怕烦、不怕难的大无畏精神,也培养了一丝不苟、热情真诚的服务态度。
与此同时,消委会还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工作。1992年以来,每年各级消委会都派人参加国家、省的专业培训学习,市本级也经常地举办各式培训班与学习班、座谈会等。单是1995年,该市消委会自己组织的培训班便达12次之多。长期常抓不懈的努力,使该市有了一支能胜任繁重工作需要的队伍,为消委会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最可靠的力量基础。办结的案件质量也得到保证,至今为止,所办结的案件中没有一件被反诉。
三、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受理查办消费投诉案件。
在消委会的七项法定职能中,受理查办消费投诉是一项主要的职能,也是工作的核心所在。对此,该市各级消委组织均有清醒的认识,在日常的工作中,牢记职责,依据法规不放过任何一个有效投诉,真正做到“三有”与“五个一样”,即“有诉必查,有查必清,有清必复”和“案值大小一个样,本地外地一个样,熟人生人一个样,态度好坏一个样,难办易办一个样”。长期的努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与爱戴。消委会系统所受理查办的案件,也由少到多,由小到大,为消费者挽回的经济损失也收效明显。由成立之初每年受理投诉的数十宗,发展到去年的近千宗;接待来访来电由700多人次,到去年的5千多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的经济损失,由8300多元,发展到去年的74万多元;交由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和支持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数量也大幅度地增长。
在此期间,有些案件的办理引起很大的震动。如消委会组织成立之初的1991年为深圳消费者向肇庆市某公司索赔而挽回损失13万多元的“推土机索赔案”,1994年的“热水器起火案”,1997年某商场的“女消费者被搜包案”,1998年德庆县的“高压煲爆炸致伤案”,1999年的“商场公布偷盗嫌疑者名字案”,2000年的“投递费多收案”,还有2001年广宁县的数十台电视“雷击毁坏案”和某饮食场所“烫伤案”,2002年发生在怀集县的“假种子案”和“汽车起火烧死人案”等等。
四、有针对性地开展“3·15国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
从1994年开始每年一到3月15日的前后,都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活动。起初,主要是采用在公众场所张挂横幅与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巡回播放《消法》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资料,并在一些大型购销商店、商场进行现场宣传与接受咨询等形式开展这一活动。从1997年开始,该会按照国家消协组织的要求与统一部署,每年开展一个年主题活动,由该会各成员单位集中一起在大型的公共场所进行宣传,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因此,“3·15权益日”活动越来越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爱和赞同,成为肇庆“城市名片”中无可争议的一个著名公益性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五、发布消费警示,避免消费者误入消费陷阱。
为了打击无孔不入的消费侵权行为,该会根据省内外的一些成功经验,把维权的关口前移,多做教育预防工作。2001年以来,该会密切关注投诉的变化与侵权的动态,特别是针对新出现的热点问题,迅速地研究并在媒体上公布消费危机信息,有效地告诫不法之徒和提醒了消费者。如发布的购买商品房须知,选购手机和送修手机应注意的问题,警惕街边五花八门的门诊机构,订立合同时要提出对经营者责任的明确要求,不要轻信言辞夸大的广告,对参加各种名目繁多的培训班要先了解后决定等等。这些消费警示的发出,对避免侵权的再次发生很有帮助,也减轻了消委会部门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负担,特别受消费者的欢迎。
经过长期的努力,该市消委会组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不完全的统计,全市消委会成立至今,共受理消费者的有效投诉1万多件,解决了9千余件,结案率一直维护在98%以上的水平,收到的感谢锦旗20余面、信件100多封。
十六年来,该市各级消委会忠实地履行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明显的成绩,十六年的实践充分证明,该市消委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中,成为贯彻党和为人民服务宗旨,反映群众呼声,体现和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社会团体。可以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该市消委会必将在当地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起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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