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3年1月,1962年更名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辖景洪市法院、勐海县法院、勐腊县法院三个基层法院,中院机关有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技术处、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另设有机关党委、工会、女法官协会和团支部等群团组织。现有政法编制90人,事业编制2人,在编人员86人,其中法官47人,法警12人,书记员6人,其他9人,事业编2人。少数民族33人,占38.37%。学历结构为研究生2人,本科70人,专科11人,高中3人。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秉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恪守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为保障西双版纳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206件,受理的诉讼案件在全省17个中级法院中排名第五、刑事案件数排名第四、民事案件数排名第八,中院机关人均结案在全省中级法院中排名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