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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卫生局的前身是1949新中国成立时组建的西宁市人民政府卫生科。1956年改为西宁市卫生局,1966年与文化、教育、体育、科委合并,改称西宁市文卫局。1971年恢复西宁市卫生局。
西宁市卫生局是西宁市人民政府主管医疗卫生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着全市临床医疗、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医学科研、医疗科学和爱国卫生管理职责。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8个。其中,医疗机构5个,预防保健机构2个,卫生监督执法1个。现有在职职工1490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40名,占职工总人数的83.2%。中高级技术职称602名,占卫生技术人员的48.5%。
近年来,全市卫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广大卫生战线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和完善了包括重大传染病控制、自然灾害和群体性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较为完备的西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计划免疫、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性病、鼠疫、碘缺乏病等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妇幼保健、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实现了《西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00-2005)》确定的妇幼卫生目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我市三县全面实施,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城乡卫生资源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一批规模适度、服务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继建成,基本形成了较为符合市情、方便社区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同时,依托中英城市社区卫生与贫困救助项目(UHPP),建立并实施了城市贫困人群医疗救助制度,完善贫困人群医疗救助体系,全市5万余名贫困人口得到基本医疗救助,为今后探索和建立城市贫困人群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医疗市场专项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食品和医疗卫生安全。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城乡卫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居民卫生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建成省级重点学科4个、重点实验室2个、特色专科8个,市级重点学科12个、特色专科15个。推广农村中藏医药适宜技术16项,承担各类科研项目46项,获得省级科技成果三等奖3项,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三等奖9项。“三新”项目356项, 46项新技术、新方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各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了“创建百姓放心医院”、“诚信医院”、“树立疾控新形象”、“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行风“万千百评议”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活动。通过各类活动的开展,“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进一步深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医学教育、卫生科研事业不断发展,取得新的成就。几年来,我市卫生事业总投入达2.1亿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面积8000 平方米,配备医疗设备930件(台)。计划免疫、“四苗”全程免疫接种率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了98.6%、98.48%,较2000年分别上升了0.5%和33%;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00年的39.18%;提高到目前的85.51%;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90.98/十万,下降到2004年的60.85/十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0年的36.69‰,下降到目前的31.08‰;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3岁,较2000年提高3.1岁。
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我市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为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预防和控制“非典”、鼠疫、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方面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由于各项卫生工作成绩突出,市卫生局近两年来连续荣获“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地方卫生事业发展目标责任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卫生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荣获卫生部“全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中国红十字会先进集体”、西宁市“全市科普冬训先进集体”、“西宁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西宁市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和称号。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刻,我局卫生工作将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科技兴医战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己任,开拓创新,克服困难,埋头苦干,不断开创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西宁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