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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是全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园林行业管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园林绿地建设、管理及养护,园林科研等主要工作。海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是发展海口旅游产业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目前建城区绿地率达37.1%,绿化覆盖率41.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
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成立于1963年,时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处,隶属于海口市城建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有海口人民公园、流水坡苗圃、金牛岭果圃、秀英苗圃和路树绿化队等单位。1975年园林管理处增设政工股、行政秘书股、生产股。
1982年9月,海口市园林管理处(正科级)与海口市林业局(正局级)合并组建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正局级),属行政事业性质,差额补贴单位.1984年7月,重分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处(正局级)和海口市林业局(正局级)。1987年4月,海口市园林管理处升格为正处级事业单位。1995年3月,恢复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局。2001年8 月,更名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处, 2002年12月,恢复为海口市园林管理局,2004年8月增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2010年1月,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海编办[2010]4号文件批准,海口市园林管理局(海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隶属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7名(含工勤人员2名);局机关内设6个正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规划设计管理处、园林工程管理处各,义务植树管理处。下属事业单位有万绿园管理处、金牛岭公园管理处、人民公园管理处、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园林局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着力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把海口市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热带风光、滨海特色外向型国际性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近年来,海口市园林局获得了“全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集体”、“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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