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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公证处于1992年由原上海县公证处(1983年成立)和原闵行区公证处(1983年成立)合并成立。2002年10月由国家机关改制为全民事业单位。2008年3月更名为上海市闵行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的统一行使证明权,面向全市提供公证服务,办理各类公证业务和公证事务的专门机构。本处现有从业人员47名,公证员15名(研究生学历4名、本科生学历11人)。
上海市闵行公证处本着“规范、高效、诚信、便捷”的服务宗旨,发扬“以诚为本、依法办证”,“以民为本、服务为民”的服务理念、秉承“诚信崇法、公证为民”的行业精神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几年来先后获得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迎世博窗口服务行业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共青团号和闵行区先进集体、区文明单位等荣誉。2009年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市文明单位。公证处有多人先后获得“上海市公证质量标兵”、“上海市公证服务标兵” 和“ 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迎世博窗口服务行业优质服务示范员”等各类荣誉称号。
多年来,本处承办了大量的民事、经济、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事务。年均办证2万余件,接待咨询上万次,公证项目达一百多种,公证文书发往百余个国家和地区。公证服务涉及遗嘱、继承、声明、委托、婚前财产协议、提存等民事公证,房地产买卖、赠与公证、借款合同公证、抵押合同公证、保全证据公证、现场监督公证等经济公证。自2001年起,我处承办了全市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招投标公证;市、区级土地出让的招投标公证等。为市、区重点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预防了纠纷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同时,我处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公益性公证活动,提升公证公信力。全处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增强社会服务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塑造让群众满意的公证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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