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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消委会消费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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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简介: 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于1995年10月经云浮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到目前,共建立消委会基层分会50个,消费维权投诉站、联络点461个,有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监督员744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体系基本遍布,全市各县(区)及乡镇。 1995年,当年10月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召开第一届委员会,聘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谭少伟,市人大副主作梁树能为名誉会长,云浮市工商局局长冯仕沛当选会长,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坤南当选常务副会长,市工商局副科长陈伟当选秘书长。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配事业编制2名,由市财政核拨经费,人员编制和经费纳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管理。 1996年10月30日,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会长冯仕沛调任云城区区长),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云浮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坤南为会长。并通报一年来开展工作情况。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依照职能,积极开展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社会监督,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5件,解决127件,解决率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62万元;接待消费者来信、来访咨询353人(次)。是年,新兴县消费者委员会被评为全省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1997年3月13日至14日,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会同法制、技监、卫生、烟草、邮电等部门,组织500余人在云城、罗定、新兴、郁南、云安、城东等设点进行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3.5万份,展示假冒伪劣商品129种800多件,接受咨询服务3.6万人次,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20多万元。期间,市消费者委员会名誉会长梁树能以“讲诚信、反欺诈、保权益”为题在云浮电视台发表电视专题讲话;消费者委员会会长陈坤南就云浮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回答《云浮日报》记者提问。是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6600多人次,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9件,解决95.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2万元 1998年12月8日,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召开一届三次全体委员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增选委员、名誉会长和免去部分委员的决定。聘请云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梁清林、市人大副主任梁树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温树成为名誉会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陈坤南任会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长陈伟当选秘书长。 1999年,各级消费者委员会继续深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立健全投诉网络。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87件,解决9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5万元。是年10月9日,经云安县人民政府批准,云安县消费者委员会成立。 2000年,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全市正式开通“12315”申诉举报专线电话,基本形成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到县(市)局、分局到基层工商所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网络,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的投诉举报。至年底,全市共开通了2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线电话,有80个乡镇成立了消费者委员会分会,207个村民委员会成立投诉站。是年,共接受投诉举报电话1910个,受理694件,处理357件。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为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还在全市规划9条商业繁华街道开展“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活动。 2001年,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充分发挥“12315”投诉网络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共接待消费者来电2880人次,受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1160件,解决93%,其中提供案情给执法部门立案查处的98件。是年,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还开展了“云浮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比活动,经评比,对云浮市新不锈钢制品公司等84家生产经营单位授予“云浮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称号。 2002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03件,调解率98%,提供案情给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25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万元。 2003年3月5日,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召开第一届换届暨第二届委员会一次全体会议,按程序选举产生云浮市第二届消费者委员会;本届消费者委员会聘请了云浮市人大副主任叶沃森、云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赖斌、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温树成、助理调研员陈坤南等4人担任名誉会长,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饶文军当选会长,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朱志权同志当选秘书长。是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认真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积极做好消费者投诉接待和落实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共接待消费者来信来访15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85件,调解率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万元。 2004年,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受理群众投诉、举报678件,调解率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3万元。 2005年,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承诺诚信单位”活动,通过云浮日报向全市经营单位发出倡议,积极参加“承诺诚信单位”活动,共邀请了900个经营单位按“承诺诚信单位”的条件和要求向我会申报。同年,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二届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公告敦促经营者依法解决消费争议实施办法》。是年10月,市消委会在市工商局召开了“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二届全体委员会议”,大会补选了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补选了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副会长、会长。2005年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0多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2006年3月13日,由市消委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叶日光同志监督,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烟草局等单位的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下,在云浮市高峰大降坪垃圾场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其中包括假冒名牌手袋、假冒洋酒、假冒香烟等,总货值达到861万元。同年为忠实纪录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讴歌消费维权工作,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编辑《云浮消费维权12年历程》纪念特刊。2006年全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83多宗,接受咨询800多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万多元。 2007年3月13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联合质监、烟草等部门在市区大降坪集中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一批。这次集中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总值288124元,包括洋酒116瓶、汽(摩)配件2000件、香烟625条,食品37公斤,以及化肥、农药、洗涤用品等一批。 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以社区(农村)为单位组建了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进一步加强社区(农村)消费维权建设,构建起消费维权的监督网络体系。 云浮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宣传活动。以“拒绝欺诈,关爱学生健康”为主题的消费维权进校园宣传活动。活动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为主,共派发宣传资料15000多份,并在校园内设置了维权宣传专栏,张贴有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的宣传海报16张,制作维权联络牌匾14个,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点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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