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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管理本市质量监督工作。实施质量监督检查。按照省、州局安排、部署辖区内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质量违法行为。
(三)根据本市经济工作中心,依法管理和指导本市质量工作。推动《质量振兴纲要》、"名牌战略"的实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负责组织本市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依法统一管理本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并实施监督。协调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本市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标准化违法行为。
(五)依法统一管理本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协调组织量值传递。协调、监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计量行为,开展产(商)品计量监督。
(六)依法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
(七)依法综合管理本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八)组织制定本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和信息工作。对本市质量技术监督编制、干部、财务经费等实行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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