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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8月,怒江州人民代表大会在碧江知子罗召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怒江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基础设施有了较快发展。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支队、新闻中心,实现了立案、审监、审执三个分立,截止2008年底,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总人数为63人。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位于集边疆、民族、宗教、贫困、高山、峡谷六位一体的滇西北地区,境内山高、坡陡、谷深、水急,形成了“三山夹两江”的特殊地貌,总面积14703平方公里,总人口50万人,国境线长达449.467公里,属全国最贫困的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州。居住在这里的傈僳、独龙、怒、普米、白、藏、汉等22种民族,唇齿相依,共享祥和。四大宗教并存,形成了浓郁独特的民族风情和民俗文化。在贫困的环境和困难的条件下,怒江中级人民法院历经八届领导班子,一届接一届地带领全州广大法官干警克难奋进,关注民生,排解民忧,跋山涉水,走村入寨,秉承司法权威,调处纷争,惩治犯罪,为怒江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防巩固,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一届院领导班子顺应形势发展和公正司法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打造“135”工程,即突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一个主题,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三个至上,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两庭”建设和“文明”创建五项工作。我们坚信,在州委领导、州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州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定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